黎智英被判入獄14個月,關鍵是又被加控了2項罪名!
官司纏身的黎智英,今日(4月16日)一天之內就4宗案件到法庭應訊,其中涉及2宗非法集結案,今日在香港西九龍法院判刑。
現場傳媒包圍李柱銘車輛
法官判處黎智英入獄12個月,其中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判囚12個月,而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則囚9個月,同期執行。
黎智英和李卓人其中2個月刑期,與「8.18」非法集結案刑期分期執行。
換言之,黎智英與李卓人各共囚14個月。
黎智英這些亂港分子,已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,網民慶祝他們入獄的同時,表示判的太輕了↓
黎智英被加控2罪
今日,黎智英除了非法集結案判刑外,他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和欺詐的2宗案件也在法院提訊了。
來看看這2項罪名
• 「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」:
指黎智英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,在香港與陳梓華、Mark Herman Simon、李宇軒、劉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謀,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、組織、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。
• 「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」:
指黎智英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,在香港與李宇軒、陳梓華及其他人串謀,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,即在該李宇軒在被香港警務處拘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。
法官批准了這2項加控罪,並將該案押後兩個月至6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,黎智英就此案沒有保釋申請。
涉案的Mark Simon(右)是黎智英多年得力助手,正被香港警方通緝。
值得一提的是,該案件涉及到的李宇軒和陳梓華2人都在蹲監中了。
關於李宇軒,坊間早前傳他有可能要轉作污點證人了→《李宇軒或轉做污點證人?網友:篤灰要趁早》。
香檳已經安排上了
其中「香港政研會」主席鄧德成與幾位成員,拉起「聲討政治黑暴黑手」的橫額,高呼著「打倒肥佬黎,重判李柱銘李卓人及所有8.18罪犯。」
(圖片來自星島、橙新聞及網絡)